时间:2010-3-16 文章来源: [打印] [收藏] [关闭]
1、严格执行户籍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负责重点人口的帮助教育和管理工作;
3、负责全院师生户籍管理和户口的迁入迁出,定期对暂住、短期进修、临时务工、施工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和进行复核工作;
4、负责全院学生、教师集体户籍管理,做好户口的分类、归档和保管工作;
5、负责全院师生的身份证申办、身份证补领、身份证摄像等工作;
6、负责学生退学或有特殊情况的户口迁移工作;
7、负责入伍学生的户口注销及其办理相关手续;
8、负责接受有关学生户口管理、学生身份证申办、补领等的咨询;
9、完成科、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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