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8〕293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制定我院“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构建和谐四川、创建平安校园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结合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切实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提升师生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
二、活动具体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传活动。
1、悬挂和张贴安全生产知识相关横幅、标语或宣传画。(责任单位:学院安全办、保卫处)
2、利用校园广播、LED大屏反复播放安全生产知识宣讲稿及宣传视频。(责任单位:宣传统战部)
3、与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师生实际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以吸取教训,完善措施,防范事故案件发生为目的,不断扩大安全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学工部、保卫处)
4、指导各系开展安全法纪警示教育,督促教学系部做好防溺水、防网络诈骗、毕业生文明离校等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学工部、各教学系)
4、组织对全院保安、公寓(教学楼)管理员、学生治保组织开展安全业务培训。(责任单位:保卫处)
5、利用主题团日、社团活动和班会等方式,组织学生团员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征文、演讲或知识竞赛等系列宣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学校,着力提升师生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团委、各教学系)
(二)开展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当日,组织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在校园设立宣传点,通过现场咨询、散发安全生产资料等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为全院师生和家长提供学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的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学院安全办、保卫处)
(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扎实开展重点领域综合排查治理,集中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重点对预防溺水、防高坠、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拥挤踩踏、学生欺凌、电信诈骗、地质灾害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对校内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校办企业及其他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老化危化用电线路的维修维护、改造更换,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平安。
1、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和网络设备安全排查。(责任单位:宣传部、网电部)
2、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后勤产业处、学生工作部)
3、学生实验、实训、实习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特别是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单位:教务处)
4、校园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基建处、后勤产业处)
5、校外办学点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成教处)
6、学院公务车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内部矛盾纠纷等上访问题的排查及调解处理工作。(责任单位:院办)
7、学院驾校、宾馆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责任单位:资产经营公司)
8、学院公共建筑、公共设施、附属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校车运行安全、水电保障及用供电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学院卫生防疫及卫生保健、疾病预防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老校区宿舍区公共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责任单位:后勤产业处)
9、校园公共区域消防设施、技防设施、物防设施、交通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校园内安全纠纷以及违法犯罪案件的防范和应对;校园各类治安问题、防火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督促整改;校门及老校区的安全值守;外来人员以及各类可疑人员的排查和清理。(责任单位:保卫处)
10、学院工会负责教职工活动中心等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学生工作部负责大学生活动中心等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离退休人员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
11、学生工作部、各教学系部负责学生日常行为教育管理隐患排查和整改。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院教职工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和认真部署,明确责任并抓好落实。
(二)扎实宣传,注重实效。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实际效果,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要结合本部门实际,让学生喜闻乐见,深受教育。要落实措施,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不走过场。
(三)认真总结,强化督查。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系要结合实际,创新方法,特色鲜明的开展活动。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提炼和总结,注意对活动中的文字资料、新闻图片、视频等素材进行收集和存档。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