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安防工程建设廉洁自律规定(暂行)
一、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三、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为安防工程施工方、安防设备维保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不刁难或故意为难施工方和维保单位。
四、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秉公办事,不利用手中权利为个人谋私利,做事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杜绝暗箱操作。
五、不向施工方和维保单位推销、介绍或暗示使用特定人或特定品牌的材料等。
六、不向施工方和维保单位索要或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七、不收受或者以借为名收受施工方和维保单位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生活或办公用品,或以其他形式非法收受施工方和维保单位财物。
八、不接受施工方和维保单位安排的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宴请、考察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