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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保卫处值班制度》的通知
2016-10-08 17:37   审核人:
各科室:

根据保卫处党支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的要求,结合保卫处安保值班工作的实际,保卫处对《保卫处值班制度(试行)》、《保卫处值班补充规定》重新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保卫处值班制度》已经2014115保卫处处务会(扩大)通过,现予发布,从发布日起开始实施,原《保卫处值班制度(试行)》、《保卫处值班补充规定》同时废止。

 

保卫处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保卫处值班制度

一、值班

1、保卫处值班工作由保卫处带班干部和值班员负责,具体承担校园巡逻、接警、出警、处警以及值班登记等工作。

2、值班人员须按要求着工作装(佩戴工作牌)。值班期间,除巡逻、出警外,不得擅离值班室。

3、值班人员手机应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确保通信畅通。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如遇因公因病不能值班的,可委托处内其他同志顶替值班,并事先报处领导批准。

5、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间为早上8:40,按要求做好交接班和电子考勤工作。

6、值班人员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执勤制度,按保卫处值班流程负责校内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方面的检查与管理工作,并及时向处领导报告情况。

    二、巡逻

1、值班人员可与巡逻保安一道在校园联合巡逻,晚7点后应不少于2次校区巡逻。

2、值班人员应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并根据校园治安状况适时调整巡逻路线和频度。

3、值班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必须保持联络畅通,发现情况要立即通知保安班长并向带班干部报告。

4、值班人员接到出警指令,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

三、接警

1、值班人员接警必须使用规范用语,语言清楚,态度和蔼。

2、接到治安报警时,要问明事项、事发地点、报警人姓名、班级(部门)、联系电话等。

3、对报警求助,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咨询服务,并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提供相应的帮助。

4、监控值班员接报或发现案件(治安案件、突发事件等),应立即通知保安班长和保卫处值班老师,重大案件直接报告保卫处领导,同时立即将监控画面切换到案发区域进行同步监控。

四、出警

1、接到报警求助,值班人员应根据求助内容,携带相应的装备、器材出警,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如案情较大,应立即报告处领导,并调集保安人员快速赶往现场。

五、处警

1、值班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核实报警内容,并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2、对当场不能处理或不便处理的案件或问题,要控制局面,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向处领导和学院带班领导汇报,等待指示。

3、对治安或刑事案件,要尽可能保护好现场,调集人力,扣留犯罪嫌疑人,查明证人,同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

4、对难以及时扑灭的火灾,要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和报告处领导,并通知门卫引导消防车辆,同时尽力控制火情、疏散人员,抢救伤员。

5、出(处)警情况要及时向保卫处领导汇报。

六、检查指导保安工作

每天上午、下午和夜晚,值班人员应到各点位检查指导保安工作,协助保安维护校门交通秩序和安全。。

七、值班登记和交接

值班人员要将当天接警、出警、处警和值班交接等情况及时、详细、规范地填写在值班记录本上,以备查考。

八、特别规定

寒暑假等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除履行上述值班职责外,还要对校园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和重点部位防火检查,并按规范填写防火巡查记录。

九、值班人员巡查时间及要求

时      间

工作任务

早晚

早上

08:00以前

检查财务处资料室的安全情况

晚上

22:30以后

白天

上午

08:20±20分

一名值班员协助保安维护校门交通秩序和安全,另一名值班员在警务室(或办公室)值守。

 

12:00±10分

下午

15:00±20分

18:30±10分

(夏季时间)

14:30±20分

18:00±10分

(冬季时间)

备注

1、值班人员应按要求做好全天六次定时定点安全检查,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准确记录检查时间;

2、值班人员全天定时定点安全检查以相应点位的监控录像作为考核依据;

3、值班人员每少一次定点定时安全检查,扣值班补贴20元;

4、每天在08:40以前进行交接班,地点在财务处资料室;

5、每周综合科负责将值班人员考核情况及时汇总、通报、公示。

 

保卫处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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