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卫人员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秉公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顾全工作大局,遇事不准推诿、敷衍、扯皮。
3、严禁向在执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索要物品和吃请,严禁在执行任务和平时工作日中午时间酗酒。
5、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该知道的事不问,不该说的话不说,保守工作秘密。
7、自觉维护处风、处貌,上班时间不准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它活动、禁止在上班、值班期间利用电脑玩游戏,不在上班期间参与赌博。
8、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讲团结,不讲脏话、粗话,主动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不刁难群众。
9、严格遵守保卫处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擅离职守。根据保卫工作实际和需要安排值班、加班或执勤,按正常上班纪律予以考核。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修定 |